>
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重大决策、工作部署、领导指示及交办工作,做到件件有专人负责,事事有部门承办,保障公司政令畅通,决策落实到位,特制定本制度。
(一)领导负责的原则。督办工作要置于公司领导有效控制之下,坚持领导主管原则。督办事项(文件办理除外)要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才能立项。督办过程中的进展情况行政人事部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,遇有重大问题请公司分管领导出面协调。督办结果上报前要经分管领导审核;
(二)分流承办的原则。行政人事部主要是依据公司领导的指示、要求和意图开展工作,既不能直接处理问题,也不能代替职能部门的工作,一定要坚持分流承办的原则,对督办事项及时进行任务分解,下达公司有关部门(单位)具体承办。对于涉及几个部门(单位)的督办事项,要明确牵头负责承办的部门(单位)和负责人,其余协办部门必须配合做好工作;
(三)实事求是的原则。督办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,较全面地了解和反映各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的情况,避免,要善于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反映问题。
第五条 督办内容包含:公司领导重要批示、公司重要工作部署、重大决策、会议决定等落实情况及来文的处理办理情况、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。
第六条 督办事项确定后,要明确责任,明确时限,按照领导负责、分流承办的原则,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(单位)和人,做到件件有人负责,事事有部门承办。
第七条 对领导重要指示,重要决议、工作部署的落实、要制定督促检查工作方案。根据实施的进度,分阶段、有侧重地检查。正在落实的查进度,已经落实的查效果,没有落实的查原因。对于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应提出意见和建议,并及时向领导报告。
第八条 各部门(单位)对公司下达的督办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告落实情况,并根据要求写出专题报告。行政人事部要及时检查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情况。
第九条 对各部门(单位)重大决策、重要部署及重要指示的办理情况,公司将进行通报。对贯彻落实好的,要总结经验,及时推广;贯彻落实不好的,要查明原因,通报批评;对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,要追究有关部门(单位)负责人的责任,严肃处理。
第十条 督办事项要本着事事有着落,件件有答复的原则,做好情况反馈工作,使领导及时掌握整个工作进程。
行政人事部依据公司重大决策、工作部署、领导指示及交办工作提出督办计划。计划内容有督办事项、承办部门(单位)、责任人、办结时限和具体实际的要求等。并通过承办部门和负责人认可,报公司领导审批。
公司领导审批通过督办计划后,由行政人事部向承办部门发出《督办通知书》。特殊或紧急状况下可采用口头形式交办。交办应努力做到任务量化、时限具体化、责任明确化。渋及多个部门(单位)联合办理的由具体承办单位确定相应的协办单位。
承办部门负责及时将落实情况报行政人事部。行政人事部定期汇总承办落实的情况,并编制督办报告报领导审阅,同时将领导的意见及时反馈至承办部门,监督承办部门进行整改。
督办事项办结后,行政人事部应按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,及时将各种有关的文字资料,包括领导批示、办结报告、检查反馈等整理归档。
第一条 为使公司的会议管理规范化、制度化,提高会议的行政决策效率,特制定本制度。
(一)公司会议(包括董事会、监事会、股东大会、总经理办公会等)。公司会议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;
(二)专业会议系全公司性业务综合会(如投资项目分析会等),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,主管业务部门负责组织。必要时行政人事部可协助组织;
全公司例行性的会议一律纳入定期会议,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、地点、内容、组织召开。定期例会包括周工作例会及月度例会等。
凡涉及多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,均须于会议召开前由召集部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,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。
第七条 行政人事部应将公司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,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印发到公司领导和各相关部门。
第八条 凡行政人事部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,如需改期,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,召集单位应提前3天报请行政人事部调整会议计划。
(一)会议组织部门需提前做好会议准备工作,包括确定会议主题、议程、相关会议文件资料、会议场所的安排与布置等,提前报公司领导审阅;相关会议费用,需要提前报公司领导审批;并且发送会议通知,确认参加会议的人员及时间,并做出相应安排。详细的细节内容见附表《会议议程表》
(一)会议组织部门应指定人员整理会议纪要,撰写实施决议的办法和程序,并报公司领导审阅。详细的细节内容见《会议记录表》
行政人事部指派工作人员对会议室的清洁卫生、电器设施的使用状况、办公用品的摆放和补充的情况负责,行政人事部需对负责人做监督和指导,定期对会议室使用状况实施检查。
会议地点:三楼会议室需提前申报使用;公司领导或公司下属部门召开会议期间,应当维持会议室内的整洁,爱惜办公用品,保持会议室内井然有序。会议结束后,由开会人员负责,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工作。
第一条 为了使公司的办公用品的管理规范化、制度化,保障公司员工正常办公,控制公司办公用品规格,节约经费开支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三条 行政人事部是公司办公用品的归口管理部门,负责办公用品的采买、入库、发放、盘存等工作。
第八条 如需领用(借用)办公管理品,领用人(借用人)需在办公管理品领用(借用)台帐上进行登记并签名,以备稽核。
第十条 正常使用导致损坏的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统一维修和更换,由于本人问题导致的办公品(一次性消耗品除外)遗失、非正常损坏由使用人负责赔偿。
上一篇: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 下一篇:柳南区政府发布《仓储物流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